(2015年12月22日經第四屆理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
為落實《關于進一步推進期貨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意見》要求,推進期貨行業誠信建設,優化行業誠信環境,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在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結合行業發展實際,由自律監察委員會牽頭組織部分期貨公司起草了《中國期貨業協會誠信評估方案》(以下簡稱《評估方案》),用于規范和指導期貨行業誠信評估、結果使用等具體工作。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決定,落實肖鋼主席講話指示,以“加強商務誠信建設,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核心思想,按照《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要求,通過建立行業誠信評估機制,積極推動期貨行業整體誠信建設,樹立期貨行業“誠信為榮、失信為恥”的良好風氣,引導期貨公司誠實守信、合規經營,為期貨市場的創新發展塑造良好氛圍。
二、工作思路
誠信建設是一項系統的、長期的工程,在制定期貨公司誠信評估指標過程中,不追求制定出一個包羅萬象的評價方案,而是注重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時在指標設計中盡可能減少未來評估過程中人為因素的影響,以確保結果的客觀公正。誠信評估結果只反映該期貨公司在一個評價周期內的誠信合規情況,并不代表公司的整體綜合實力和業績排名。
通過誠信評估,不僅可以方便投資者對期貨公司的基本誠信狀況進行了解、評估并做出選擇,而且評估結果的公布,在褒獎守信公司的同時也讓失信者無所遁形,從而達到凈化市場、維護市場秩序的目的。
三、主要內容
(一)評估對象
誠信評估對象目前僅為期貨公司,對協會其他會員、高管人員和從業人員的評估將隨著指標的不斷完善、修正以及評估結果的使用推廣而擇機開展。
(二)評估指標
協會本著“客觀公正、易于統計、可操作性強”的原則構建了整個指標體系,通過被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被監管部門采取監管措施、被協會實施紀律懲戒、被交易所實施自律措施和其他五個維度,按照由輕到重制定了扣分標準,盡量減少人為因素對評分過程的影響,確保打分結果客觀公正。同時,對于期貨公司的重大失信行為,在指標中設定了“一票否決”項目作為“紅線”警示期貨公司。
需要說明的是,本次指標選取未涉及“經濟指標”,這主要是考慮到誠信評估與期貨公司的規模、盈利等經濟指標無必然聯系,且協會的評估目的是要向投資者揭示期貨公司守法合規情況并提示風險,而不對其綜合實力進行評判,因此在指標選取上剔除了經濟指標。在未來實施過程中,誠信評估指標并非一成不變,誠信評估委員會或誠信評估小組可以根據行業的發展不斷進行完善和調整,既可以增加也可以刪減。
(三)計分原則
誠信評估采取扣分原則,初始分值為100分,根據評分指標和評分標準進行扣分,扣完為止,最低分為0分,暫不設加分項。
期貨公司在一個評估周期內,因同一事件被同時采取行政處罰和監管措施的,或因同一事件被監管部門和自律組織分別處罰的,均采用從高扣分原則,同一事件不重復扣分。上述處罰措施以正式發文為依據,時間以正式發文日期為準,按正式發文日期計入對應周期。如上述處罰、措施通過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等途徑被撤銷或是變更,協會將隨之對評分情況進行調整,并進行通告說明。分數具體計算辦法參見附件《期貨行業誠信評估指標》。
(四)數據來源
每個評估周期內,協會將通過證監會“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部際共享信息平臺(司法機關、工商總局、稅務總局等)”、“FISS系統”以及其他可查詢信息平臺提供的數據獲取期貨公司誠信信息后進行綜合評判。
同時,在時機成熟的時候,可以考慮通過采取與專業征信企業進行信用信息交換或是購買外包服務的方式來擴大誠信信息數據來源。
四、組織實施
協會擬成立誠信評估委員會或誠信評估工作組作為實施機構,負責誠信評估的具體工作,包括:組織評選、指標調整、打分結果的初評、復核以及評估結果發布等事宜。
期貨公司誠信評估每年進行1次,由于誠信評估僅對公司的誠信合規行為進行評價,為避免與分類監管評價結果相互干擾,擬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評估周期。每個周期初始,公司基礎分重新恢復為100分。
評估結果擬定于每年3月底或4月上旬發布。
五、結果使用
誠信評估結果將按照得分高低對外進行公示(得分相同,排名按公司名稱拼音字母順序排列),但考慮到“誠信”不等同于“信用”,因此只打分不分級。對于周期內未被扣分的企業,將在協會網站顯著位置以“紅榜”形式進行表彰;對于被扣分企業,將在協會網站詳細列示扣分原因,公眾可以通過點擊公司名稱進入相關頁面進行查詢。期貨公司不得在廣告、營銷、展業等過程中夸大、歪曲使用評估結果,或將評估結果用于詆毀、貶低同業競爭對手。
附件:期貨公司誠信評估指標